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年) 第六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九十二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年) 第九十二条 第六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九十二条 属地监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申请,经属地银监局审查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后,由法人机构向银监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及属地银监局书面审查意见,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 第九十一条 目录 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