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三节 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第二十七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三节 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第二十七条 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指经整顿后同一城市内多家或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在自愿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并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第三节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