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十二节 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十二节 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以下个人理财业务,应经批准: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为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而设计的具有保证收益性质的新的投资性产品; 其他须经银监会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 第十二节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