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通过下列途径发现当事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查:

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

上级机构交办或下级机构报请查处的;

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