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2013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 近期,银行业外部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行产生一定影响。为规范银行经营管理,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切实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关注主要风险来源 二、 建立名单制 三、 开展资质信用评级 四、 实行分级管理与授信 五、 防范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风险 六、 实施统一管理 七、 建立风险处置机制 八、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九、 及时提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