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立项和实施程序规定(试行)(2020年) 第五章 检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立项和实施程序规定(试行)(2020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检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视情况将《现场检查意见书》通报检查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股东或其他相关部门等。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