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2021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银保监会法律部门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对具有创新性、前瞻性或借鉴性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向会机关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在完善监管制度时予以吸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