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 第十六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 第十六条 评选表彰委员会应当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