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 第十五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 第十五条 评选表彰委员会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形式审查: 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 申报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规定; 申报材料及申报推荐意见、审核意见是否齐全。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