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5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派出机构应当与辖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执法环境,促进辖区资本市场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协同做好区域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