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派出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建立健全与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相关会管单位及其他派出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机制。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