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受理 第十一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23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受理 第十一条 受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开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