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1999年) 第三章 委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1999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委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审委除当然委员外,其他委员的身份应当保密。发审委委员不得在发审委会议以外的场合公开其发审委委员身份,不得以发审委委员的名义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外的部门、单位组织的活动,不得泄露发审委委员名单。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