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2014年)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九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2014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九条 对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或市场经营主体的对外服务渠道提出。 对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司法等途径解决。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