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第四章 并购重组委会议 第二十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并购重组委会议 第二十七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出现审核意见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或者表决结果显失公正情况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进行调查,并依法对相关并购重组申请事项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