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有偿使用活动,保证基金安全,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有偿使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并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第三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审核理事会(以下简称“基金审核理事会”)负责审核基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以下简称“预算”)和重大有偿使用项目,监督、指导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 第四条 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开展基金有偿使用活动,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基金审核理事会提交有关基金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和基金有偿使用重大项目申请以及基金…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