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2002年) 第五章 监察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准则 第三十八条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2002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监察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准则 第三十八条 监察员与行政执法事项或者行政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