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十三章 航空气象资料 第二节 使用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十三章 航空气象资料 第二节 使用 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用航空气象用户应当在与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商定的范围内使用气象资料,不得转让和分发。 第一百三十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