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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第三次修订《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1年) (2)

(2) 除了通路之外,还有以下补充要求:

(i)对于客座量等于或大于20座的飞机,在距出口不小于机上最窄旅客座椅宽度的一段距离内,座椅、卧铺或其它突出物(包括处于最不利位置的椅背)均不得阻挡该出口的投影开口或妨碍出口的开启;

(ii)对于客座量等于或小于19座的飞机,如果有补偿措施能保持出口的有效性,则在上述区域可以有小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