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4年) 第六章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4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香港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三条 本章的适用 第七十四条 仲裁地及程序适用法 第七十五条 管辖权决定的作出 第七十六条 仲裁员的选定或指定 第七十七条 临时措施和紧急救济 第七十八条 裁决书的印章 第七十九条 仲裁收费 第八十条 本规则其他条款的适用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