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年)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三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管理军队中的党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