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年) 第二章 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 第三十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年) 第三十条 第二章 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 第三十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按照需要,设立若干个部、委员会或者其他机构,在自己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