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党的各级最高领导机关如下:
在全国,是全国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它所选出的中央委员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代表大会、自治区代表大会,直辖市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它们所选出的省委员会;自治区委员会、直辖市委员会。
在自治州,是自治州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它所选出的自治州委员会。
在县、自治县、市,是县代表大会、自治县代表大会、市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它们所选出的县委员会、自治县委员会、市委员会。
在基层单位(工厂、矿山、其他企业、农村中的乡、民族乡、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机关、学校、街道、人民解放军中的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是基层代表大会或者党员大会;在基层代表大会或者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是它们所选出的基层党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