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