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三十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视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