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和中国保监会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