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201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要做到事实确凿、主题鲜明、格式规范、言简意赅、文字通顺、专业术语准确。
信息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准确:信息涉及到的主体、时间、地点、事实、数据、概念等必须真实可靠;
全面:从多侧面、多角度采集信息,做到点面结合、喜忧结合,辩证反映事物全貌,防止以偏概全;
适用:紧密围绕领导决策需求,结合各单位自身工作重点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报送信息,做到适用对路;
深入:要透过表面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