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202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体育仲裁委员会由体育行政部门代表、体育社会组织代表、运动员代表、教练员代表、裁判员代表以及体育、法律专家组成。

体育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