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2022年) 第二章 体育仲裁委员会 第十条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2022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体育仲裁委员会 第十条 体育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其负责人由体育仲裁委员会主任从体育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体育仲裁委员会决定聘用和解聘。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