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章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立项 第八条 条法司组织编列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第九条 立项申请应当着重说明以下内容: 第十条 条法司应当对立项申请和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拟订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报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给予经费保障。 第十二条 对列入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项目,起草单位应当抓紧起草工作,按照计划及时上报。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