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起草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起草 第十五条 起草规章时,起草单位应当同时撰写起草说明,说明以下事项: 制定规章的依据和必要性; 主要起草过程;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意见征求及采纳、协调处理情况; 开展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