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管理,规范规章的制定、备案、解释和清理等工作,保障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修改、清理、备案等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制定规章,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 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规章和涉及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对外开放等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规章,应当在起草过程中按规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报告。 第五条 规章的名称一般为“规定”、“办法”,不得称“法”、“条例”。 第六条 涉及下列事项,原则上应当制定规章: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牵头负责规章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承担组织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解释、备案、修改、清理等工作;办公厅负责规章的公文审核、公布、档案管理等工作。中…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