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4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4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辖区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