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202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拒绝、阻挠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行政复议人员调查取证,故意扰乱行政复议工作秩序的,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