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1年) 第一章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职能部门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提出处罚意见。法律事务工作部门负责复核处罚意见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组织听证。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