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暂行条令(1992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扣留驾驶证十日。

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中准驾车种不符的。

实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车辆的。

两次一般违章或者一次严重违章的。

无故不参加年审,驾驶证、行车执照无审验合格戳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