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 营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高级士官的嘉奖;

连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的嘉奖;

排级以下单位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