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连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义务兵的嘉奖;

初级、中级士官的嘉奖;

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