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章 处分 第五节 处分的实施 第一百九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九十条 第六章 处分 第五节 处分的实施 第一百九十条 对违纪者应当及时处理,一般在发现违纪行为45日以内给予处分。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时,应当报上级批准。 第一百八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