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 第四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五条 初任军官职务的人员依照下列规定首次授予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 大学本科毕业的,授予中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少尉军衔; 第四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五条 初任军官职务的人员依照下列规定首次授予军衔: 大学本科毕业的,授予中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少尉军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