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 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十一条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 正营职:少校、中校; 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十一条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正营职:少校、中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