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五章 礼节 第三节 其他时机和场合的礼节 第六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礼节 第三节 其他时机和场合的礼节 第六十条 授予军旗、迎送军旗和阅兵时的礼节,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