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五章 礼节 第二节 军人和部(分)队对军外人员的礼节 第五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礼节 第二节 军人和部(分)队对军外人员的礼节 第五十七条 分队遇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有军队首长陪同的外宾和地方党政机关领导同志的礼节,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