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四章 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管理和国歌、军歌的奏唱 第四节 军歌的奏唱 第三百一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百一十五条 第十四章 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管理和国歌、军歌的奏唱 第四节 军歌的奏唱 第三百一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见附录三)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性质、宗旨和精神的体现。新兵入伍、学员入校,必须学唱军歌。国庆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组织集会,应当奏唱军歌。 第四节 目录 第三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