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班长职责
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战斗任务;
带领全班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
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
带领全班爱护武器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武器装备;
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