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七节 营区管理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百八十六条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七节 营区管理 第二百八十六条 部(分)队应当按照实战化、正规化的要求加强营区管理,教育官兵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维护良好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保证营区安全、整洁。 第七节 目录 第二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