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三节 财务和伙食管理 第二百四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百四十九条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三节 财务和伙食管理 第二百四十九条 部(分)队首长必须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管财、服务官兵、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实物验收、资产登记、账目公布、财务交接等制度。 第三节 目录 第二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