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二节 军人健康保护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百四十七条 第十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二节 军人健康保护 第二百四十七条 各级应当重视部队训练和军事作业中的卫生安全与防护,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合理安排训练科目与强度,加强卫生防护指导,预防和减少训练伤、职业损伤。 第二百四十六条 目录 第二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