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二章 军事训练和野营管理 第一节 军事训练管理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十二章 军事训练和野营管理 第一节 军事训练管理 第二百二十七条 各级应当严格落实军事训练基本制度,以训促管,以管促训,正规训练秩序,强化作风养成。 第二百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