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章 日常制度 第十四节 保密 第二百零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百零八条 第十章 日常制度 第十四节 保密 第二百零八条 军人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不该传的秘密不传; 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不该存的秘密不存; 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 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密; 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第二百零七条 目录 第二百零九条